前不久,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一起因为大家一起喝酒出人命的案子下了定论,事情闹得挺大,大家都在讨论聚会喝酒谁该担责。 事情是从雷某给孙女办满月酒开始的,她叫来了多年的好友胡某还有其他人。席间,胡某一个劲儿地喝酒,后来直接醉倒了。过了好几个小时,雷某他们才发现不对劲,虽然赶紧送去医院抢救,但胡某还是因为醉得太厉害,吐出来的东西堵住了气管窒息死了。 胡某的家属把请客的雷某和那几个当天一块儿喝酒的蔡某等人全告了,让他们赔总共52万元。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觉得这事得看大家错在哪儿。胡某自己是成年人,心里头得清楚喝多了会出事,他不能自控才是最主要的问题,所以他自己得认八成的责任。 对于请客的雷某,法院说她作为组织饭局的人,有义务把大家看管好。雷某明明看着胡某一直在喝却不拦着;后来胡某倒地上几个小时都没人管也不救。她这样算是有过错的,得赔剩下的15%。 至于那八个一起喝酒的人,法院说大家凑一块喝酒本来就有互相看着点的义务。虽然没证据说有人逼着胡某喝,但大家明知道他喝多了还接着喝,这就等于帮着他喝得更深了。既然都没尽到劝酒的责任,那剩下的5%就得这八个人一块儿掏。 最后算下来,雷某得赔给胡某家属12.6万多块钱;蔡某那八个人每人要赔6515.15元。一审判完后,雷某和蔡某这些被告不服气,把官司打到了渭南中院去上诉。 渭南中院又仔细看了一遍案子和法律依据。他们觉得一审对谁错谁对分析得挺清楚,关于怎么管客人和怎么互相提醒的说法也有道理,责任比例划分得也算合理。所以二审法院就直接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子的判决不光是把这桩恩怨结了清,还告诉大家一个理儿:以前大家觉得凑一块喝酒是人情世故不用担责的想法不对。无论是办酒席的还是去喝酒的,都得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多点上心。 大家一起举杯时不能光高兴了忘了本份去照顾别人,该提醒的提醒、该拦着的拦着。这不仅是讲究人情面子的事儿,更是法律上必须担的责。 这次悲剧还有后面的判决提醒大伙:喝酒要讲文明、喝到自己肚子受得了、还得看看旁边的朋友怎么样。这是避免乐极生悲、搞和谐社会的基本规矩。 司法机关通过审理这些案子正在慢慢把规矩立得更细更明确。这能引导咱们老百姓心里装个风险意识的线儿,让咱们都变成友善、负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