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诬告陷害和失实举报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干部干事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大理市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干部因不实举报长期背负心理压力,导致工作谨小慎微。以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为例,曾有群众反映其车辆存在"公车私用"问题,经查证属于不实指控。市纪委监委随即通过会议公开澄清,及时消除了干部的顾虑。
澄清正名与严惩诬告相结合——既是对纪律规矩的坚守——也是对干部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让监督更精准、让追责更审慎、让保护更及时,才能激励党员干部在接受监督中放手干事、在严明纪律下大胆作为,为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