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71岁王女士花了200万元买基金,没想到两年半后亏了85万。这件事被闹到大兴法院,结果法院判银行把这85万赔给王女士。 原来王女士在理财经理的推荐下做了两次风险测评。第一次是在银行柜面测的,结果是稳健型。可是第二天她在手机银行上重新测的时候,结果变成了成长型。两次测评的答案在收入、知识、风险承受能力这些关键问题上差别很大。结合王女士的年龄、职业背景还有录音这些证据,法院认为第二次测评结果不代表她的真实想法,还是得按第一次稳健型来算。 银行在卖产品的时候也有违规操作。虽说买卖是通过手机银行完成的,但理财经理是在银行网点外的一家餐厅里陪她一起操作的。根据规定,银行人员在营业场所卖产品必须在专区进行并全程录像(也就是“双录”),可这个过程里理财经理把王女士带到餐厅去操作了,完全没有“双录”。 最关键的是银行没尽到适当性义务。银行把中高风险的基金卖给了一个风险承受能力只有稳健型的老人,而且也没能证明自己已经把产品的情况都告诉清楚了。这违反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的原则。 最后法院认定银行的过错直接导致了王女士的损失,所以银行得把这85万的本金损失全赔给她。 这是《新闻夜航》报道的一条线索。 负责这个报道的是包海多和张佳丽,审核是孙一奇,统筹是魏巍,监制是李伟。 我们一直关注民生热点,如果你也有什么难题或者新闻线索要分享给我们,欢迎来爆传送温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