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的医保新政,把康复科的执业范围给重新划定了。以前大家纠结的是康复师能不能上手做推拿,现在问题升级到了,康复科能不能直接给患者开“疾病推拿”这个医嘱?这直接关系到科室业务范围和医保报销的合规性。全国各地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地方干脆把推拿这一块直接“分家”了,比如江苏那边规定,新项目整合后,推拿必须由中医师操作,康复师只能开运动功能训练。但也有地方相对宽松,像北京的康复医师和治疗师,现在还能继续做疾病推拿。河南一个小城市的医院更有意思,那里的治疗师说只能开运动功能训练,每次半小时收费48块,医生提成20%,最后到手9.6元。相比之下,周边有些县医院胆子大点,开的是中枢神经疾病推拿,单次收费79块,至于这算不算违规,大家心里都没底。山东那边虽然没有明文禁令,但按老规矩大家还是尽量避嫌,不给患者开推拿医嘱。海南有医院尝试了一种折中办法,给偏瘫患者同时开运动功能训练和中枢神经系统推拿,只是这样一来治疗时间被拉长了不少。福建那边允许开推拿的地方也有不少限制条件,比如不能同时开出运动功能训练和系统推拿这两个项目。总的来说,这事儿把大家都给绕晕了。医保新政的本意是规范收费和医疗行为,但在康复科这块确实引发了不少关于执业边界的讨论。是该把推拿这一块完全划归给中医科呢?还是承认康复师的培养体系本来就包含这些内容?从眼下各地参差不齐的执行情况来看,这不只是一个费用问题,更牵扯到康复科与中医科的冲突和人才培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