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超龄劳动者清运垃圾身亡引赔偿争议 法院联动调解促物业当场给付10万元

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及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特殊案件日前该院九台人民法庭调解室得到妥善解决,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向死者家属王某支付赔偿款十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某物业公司出于帮扶考虑,为一名年逾七旬的老人安排了小区垃圾清运岗位。这份工作不仅为老人提供了固定收入来源,还允许其在清运过程中分拣可回收物品变卖,以此改善生活条件。然而,今年2月,这名老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物业公司就赔偿责任和金额产生较大分歧,矛盾一度难以调和。 案件的复杂性在于超龄劳动者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存在多种情形,既可能构成劳动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在权益保障和责任承担上存显著差异。这种法律适用上的复杂性,使得案件处理面临较大挑战。 承办法官季时宇在接手案件后,发挥综治中心联动平台作用,迅速启动实质性调解程序。在深入调查中,法官注意到该物业公司长期为超龄老人提供就业机会并按时足额支付报酬,该做法说明了企业的社会担当,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同时,物业公司对老人的不幸遭遇也表达了深切同情。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了双向释法的工作方法。一上,向死者家属详细解释了关于退休人员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不同情形,帮助其理性认识案件的法律属性和可能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与物业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肯定其提供就业岗位善举的基础上,从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双重维度分析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步消除隔阂,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十万元,并在调解现场当即履行完毕。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参考。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超龄劳动者就业现象日益普遍,涉及的权益保障问题亟待引起重视。一上,企业为超龄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时,应当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分散用工风险;另一上,主管部门也应更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为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护。

这起赔偿纠纷调解案,是司法实践对社会治理新问题的回应。它既表明了法治与企业责任的良性互动,也反映出人口老龄化时代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的完善需求。当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活跃在就业市场时,只有构建更加精细化的制度保障,才能让善意不再伴随法律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