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检察机关聚焦律师会见权保障: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动程序公正落到细处

1月4日,范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组赴河南矩尺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律师会见权保障工作展开深入研讨。

此次活动是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十条意见,针对律师在会见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制度障碍进行了充分交流。

参会律师反映,部分看守所在会见预约、时间安排、场所设置等方面仍存在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辩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律师会见权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性权利,其保障水平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会见权不仅是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收集证据、了解案情的必要途径,更是实现有效辩护、维护诉讼平衡、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机制。

当前,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和人权保障理念的不断强化,律师会见权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时代要求。

从深层次看,律师会见权保障不力既有认识层面的原因,也存在制度执行的障碍。

部分执法人员对律师会见权的法律属性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以限制的一般性权利;个别监管场所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在会见安排上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条件;此外,信息化建设滞后、人员配备不足等客观因素也制约了会见工作的便利化开展。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负有重要职责。

范县检察院此次主动走访律师事务所,搭建检律沟通平台,体现了检察机关监督理念的转变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通过面对面座谈,检察人员能够更直接地了解律师执业中的痛点难点,为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提供第一手素材。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保障律师依法无障碍会见,是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司法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只有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才能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充分有效的法律帮助,才能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最终实现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范县检察院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将律师会见权保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建立检律协作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律师关切;三是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会见场所设施、优化会见预约流程、提高会见安排效率;四是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提升执法人员对律师会见权重要性的认识。

该院负责人表示,将以贯彻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十条意见为契机,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落细,通过刚性监督推动制度规范执行到位,通过柔性服务促进检律良性互动,努力营造尊重律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服务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律师会见权保障程度是衡量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尺。

范县检察机关的此次实践,既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担当作为,更揭示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层逻辑——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如同车之双轮,唯有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权利落地,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温度。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此类微观司法实践的价值将持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