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学家劳拉·里斯在她的书《对手》里提出了一个特别棒的办法,给大家讲清楚了怎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里站稳脚跟。她的意思是,光说自己有多好没用,最好是给自己找个“战略对手”,把它当作一个靶子来打。这样做其实是反向塑造自己的形象,告诉大家我不是它,我是谁。这种办法背后有很深的道理。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讲过,人脑喜欢偷懒,不太爱动脑子去想复杂的事情。要是想让消费者记住你,硬塞一堆信息效果往往很差。不如找个大家心里都知道的对手来作对比,这时候人就会很快理解你是干什么的。商业史上很多大品牌都这么干过。比如百事可乐不想跟可口可乐直接对着干,就说自己是“新一代的选择”,把可口可乐当成老古董了。虽然两家买东西的人年龄其实差不多,但这一招帮百事可乐在人们心里立住了一个很潮的形象。零售界的沃尔玛靠便宜出名,后来塔吉特就避开它的低价策略,说自己是“平价时尚”。就算沃尔玛也开始卖衣服了,大家还是觉得塔吉特的东西更时尚。对于刚进市场的小品牌来说,这一招特别管用。那个叫玛芙的宠物食品没去跟那些做轻度烹饪的牌子抢地盘,直接把整个轻度烹饪当作自己的战略对手,推出了“鲜食”的概念。大家一听就知道它是不煮的新鲜食品,很快就跟别人区分开了。科技圈也是这样。初代iPhone把所有老手机都列为了战略对手,用“智能”对抗“功能”。不光把自己定义清楚了,还把“功能手机”这个词也给整出来了。日化行业里的高露洁最早用牙膏管的时候,就是拿散装牙膏当对手的。靠着这种新的包装方式,它在人们心里留下了现代、卫生、方便的印象。 说白了就是思维方式变了。以前大家总想着怎么把对手打趴下,现在更像是要跟它分道扬镳。企业不光是改改产品功能的细节,而是直接在脑子里画画了。新品牌把自己放在某个概念或品牌的对面一站,大家马上就能看懂你是谁;老品牌也能用这种方法换个新形象。现在信息太多了,大家的注意力都很分散。竞争早就不只是产品本身的事儿了,变成了抢人心智里的位置。劳拉·里斯的这套理论就是告诉大家怎么画个圈把自己圈起来。她想说的是好的定位往往来自于敢放手和勇敢地对比。不管你是大公司还是小菜鸟,只要知道自己在消费者脑子里该待在哪儿,并且挑对那个拿来对比的“敌人”,就能在乱战中筑起一道别人过不去的墙。这不仅是营销手段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公司能不能长久发展的科学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