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啊,八部门一块儿发声了,把虚拟货币监管的事弄得更明确。由中国人民银行带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这八家联合发了个通知,就是要管管虚拟货币还有那些个相关的新玩意儿。 这是2021年以后的又一个动作了。之前已经清理整顿过一波了,现在再升级一下。主要是为了挡住那些投机炒作带来的风险,好让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当。 通知最主要的就是给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定性了。像比特币、以太币这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央行发的,是靠着加密技术和账本技术在那晃悠。它们既没有法定货币的身份,也不能像人民币那样当钱用。这样一来,就把人民币的权威地位给夯实了,也把技术创新和国家的货币主权给分开了。 既然性质都定了,接下来就是把那些违法的业务都给说清楚了。比如说在国内拿人民币去换虚拟货币、或者虚拟货币互相换、或者做买卖的中间人、或者搞ICO融资、甚至搞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等。这些统统都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因为它们涉及到非法卖票券、擅自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还有非法集资之类的违法行为。 而且啊,境外的公司也别想随便给咱们境内的居民提供这些服务,堵死了跨境违法的通道。 这次通知还特意提了一句关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的事儿。这个概念就是把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变成数字代币来交易。要是在国内干这个或者提供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大概率也是违法的。但要是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了、用了正规的金融设施来做的话,这也算个例外。 为了确保监管能落到实处,通知也把工作机制给弄好了。中央层面上,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分别牵头,多部门一起弄专项机制;跟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得搞好配合;地方上各省政府得把这块工作包下来,具体的事由地方金融部门管;再联合驻点的中央部门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司法这些力量一块儿干活;最后形成一个“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治理网络。 这么设计的好处就是政策能从上到下通到底,不会出现监管上的真空地带。 总之啊,这次联合发文就是告诉大家:在中国境内,谁要是想绕过监管体系搞投机或者所谓的“创新”,那肯定是行不通的。这既是保护老百姓财产安全的决心体现,也是在维护实体经济的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