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的居民把网格员入户检查给弄出来个大新闻。有的居民说,这网格员大晚上的老来敲门,进门也不说个理由,还拿着手机对着屋里拍,一周能碰上三四回,把正常的日子都给搅乱了。虽然本意是为了安全宣传,但实际做法上还是有漏洞,责任和权力也不太清楚。 这事儿背后的原因其实在于基层管理中谁负责什么、公民有啥权利这些边界还没画清。网格员算是基层服务的重要帮手,主要干的是帮忙服务和排查隐患的活儿,不具备行政执法的权力。可是现在没有明确的规矩指导,有些人就把排查隐患的范围扩大了,光顾着找毛病,把法律保护的住宅不受侵犯和隐私权给忘了。再加上考核的时候特别看重是不是检查到了人、是不是找到问题多,这也间接导致大家在干活的时候方法不太对。 这种做法直接把居民的多项合法权益给伤着了。根据宪法规定,住宅不受侵犯;民法典也说了要保护私人生活安宁和私密空间。大晚上不打招呼就进去,也侵犯了大家的休息权。从治理的角度看,虽然是为了公共安全着想,但如果程序上出了问题,效果再好也不行,反而会惹居民不高兴,把基层工作的公信力给耗光了,长远看对大家一起共建社区的事儿没好处。 针对这事儿,马田街道已经组织开会了,说要加强网格员的培训和行为规范指导,重点管好进门的程序、说话的方式还有收集信息这些环节。不过光靠这还不行,得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一起改进:在制度上得定清楚啥时候能上门、啥时候不能、得怎么跟人说、还得征得人家同意才行;在技术上可以试试让居民预约检查、用电子通知或者主动汇报隐患的方式来干活,既排查了隐患又不怎么打扰大家。 未来做网格化管理得把法治当底线守着。基层工作者接触群众的机会越来越多了,这时候特别要注意程序合法和保护权利的平衡。以后得把网格员的服务走访和执法检查区分清楚,列出个权限清单和不能干的事清单。只有在制定制度和干活的时候都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放在心上,才能在安全和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 基层治理这“最后一公里”既是落实政策的重点也是看水平的窗口。这件事提醒我们,不管是想做好事还是图方便的治理行为,都得在法律的轨道上走,不能越权做事。想让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光靠人努力不够,还得有完善的法律、清晰的责任和大家都懂的权利意识。只有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统一起来了,社会治理创新才能走得稳、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