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运临近,热门线路车票紧张,“抢票焦虑”随之升温。一些网络平台抓住旅客急于成行的心理,页面上突出“更快”“更高成功率”“双通道”“带宽加速”等概念,并设置不同档位收费项目,从10元到数十元不等,声称可通过非常手段提高购票概率。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件显示,这类“抢票”服务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容易使消费者误判购票形势与服务能力,进而付费购买无实质增益的服务。 原因——从监管调查情况看,所谓“抢票”之所以能形成产业链,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与规则误读叠加。一上,中国铁路12306平台是官方唯一网络购票渠道,2018年上线的候补购票机制明确了“售罄后排队、按生效时间顺序兑现”的规则;另一方面,第三方平台营销中刻意模糊“候补”与“抢票”的差异,把正常的排队逻辑包装为“技术优势”。在本案中,平台宣称的“双通道抢票”被查明实为利用消费者个人12306账号在官网提交候补订单;在票源已售罄的情形下,平台仍售卖“加速包”,以“带宽”“极速”暗示提速,但实际上无票可抢且未实施实质性抢票行为;所谓“余票监控”也多停留在不断刷新页面获取公开信息层面,既无法提前获取或锁定票源,也无法监控进入候补队列的余票。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平台将本应免费的候补功能“包装成收费服务”,以“更快抢到”“成功率更高”等表述诱导支付,变相抬高出行成本。 影响——此类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体旅客而言,付费后往往难以获得与宣传相符的效果,可能因误信“已在加速”“专人处理”等提示而延误调整行程、改签或选择其他交通方式的决策窗口;对行业生态而言,虚假宣传放大焦虑情绪,诱导非理性消费,挤压合规服务空间,削弱公众对网络购票秩序的信任。更深层次看,“候补免费变收费”的做法实质是以营销话术替代真实能力,用“制造紧张感”实现流量变现,增加了春运期间公共服务体系的外部噪音。 对策——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围绕抢票软件与网络平台宣传的“抢票”服务开展调查并依法查处。本案中,当事人因“抢票”误导性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的规定,被依法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面向春运消费场景,治理重点应聚焦三上:其一,压实平台经营主体责任,围绕“成功率”“优先”“加速”“专人”等易误导表述设置更严格的广告与页面合规审核,形成可追溯的宣传用语、功能实现与收费项目对应关系;其二,加大对“把免费服务包装为收费服务”的执法力度,推动形成可复制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规则,提升典型案例的震慑效应;其三,强化公众教育与信息提示,引导旅客通过铁路12306官方渠道购票,理解候补机制与兑现顺序,避免在“售罄无票可抢”的情况下为“加速”付费。 前景——随着春运出行需求集中释放,围绕“抢票”的营销噱头仍可能反复出现。可以预期,监管部门将持续以投诉线索、舆情信息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功能真实、宣传准确、收费透明”的行业规范。同时,若官方购票平台与相应机构深入加强对候补规则、余票释放机制的科普与提示,减少信息盲区,“抢票焦虑”将更易被理性预期所替代。对第三方服务而言,唯有回归信息服务本质、避免对规则作误导性包装,才能在合规框架下获得长期空间。
解决春运购票难题需要多方协作:政府加强监管、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选择。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为规范市场树立标杆,但更需要完善信用体系和保护机制。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通过官方渠道购票,避免为虚假承诺买单。这样才能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购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