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普法课堂搬进农家小院:镇原县以“庭院课堂”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在深化依法治国、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生根发芽,成为各地司法部门的重要课题。

镇原县司法部门的创新实践表明,将普法工作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场景,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是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实效的有效途径。

镇原县的"庭院课堂"普法模式打破了传统法治宣传的局限性。

以往的普法工作往往采取集中讲座、发放资料等"灌输式"方法,容易造成群众参与度不高、记忆效果不佳的问题。

而"庭院课堂"则将法治宣传阵地从会议室搬到了村民家门口,通过一张方桌、几条板凳就能开展宣讲,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参与门槛,营造了轻松、亲切的学法氛围。

这种创新做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真正实现了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从宣传内容看,镇原县的"庭院课堂"紧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在冬季出行安全方面,宣传员重点讲解"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规定和雨雪天行车走路注意事项,帮助群众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社会现象,通过剖析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冒充客服退款等典型案例,传授群众"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的防骗口诀,有效提升了村民的防范意识。

在移风易俗方面,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抵制天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引导文明新风融入乡村生活。

这些内容都是村民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

宣传方式的创新同样值得关注。

宣传员采用"乡音土语"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家常话",拉近了法律与群众的距离。

这种通俗化、本土化的表达方式,使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易于理解和接受。

同时,"庭院课堂"变"单向输出"为"双向互动",宣传员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宅基地确权、婚姻家庭、赡养老人等具体法律疑问,充分尊重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参与主体看,镇原县充分发挥了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的作用。

这些人员熟悉本地情况,与村民关系密切,由他们担任"普法宣传员"具有天然优势。

这种做法既提高了普法工作的效率,也有利于培养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庭院课堂"的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是重要内容。

镇原县的实践表明,只要创新工作方式、贴近群众需求、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就能有效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为乡村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这一做法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送法上门"到"驻法入心",镇原县的探索证明,法治乡村建设需要更多这样有温度、接地气的创新实践。

当法律知识真正转化为村民的生活智慧,当法治精神深深扎根于乡土社会,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必将更加牢固。

这不仅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