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与农机作业安全直接关系到全年粮食收成。金沙县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着力解决影响春耕生产的突出问题。 鼓场、禹谟等农业主产乡镇,检察干警重点核查了56家种子、农药经营主体的资质证明文件,对12类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检查,严格把关生产日期、品种审定等关键信息。针对部分商户存在的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 农机安全监管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83台(套)耕作机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制动系统、防护装置等安全性能,督促完善年检标识张贴。检查中发现3起未按规定备案的农机具,已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此次行动创新采用"普法+监督"双轨模式。一方面通过案例讲解、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农户普及识别假劣农资的技巧,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图解手册800余份;另一方面建立"田间检察室"工作机制,现场受理土地纠纷、灌溉用水等涉农诉求23件,同步收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线索7条。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特别强化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处农田残膜回收不及时现象,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对应的乡镇限期整改。这种将生态保护融入春耕保障的做法,表明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综合履职理念。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行动具有三重现实意义:一是通过前端预防降低涉农违法犯罪发生率;二是以法治方式规范农业生产秩序;三是为粮食安全战略提供司法配套支持。数据显示,金沙县近三年涉农案件同比下降41%,农资投诉量减少63%,证明常态化法治护航成效显著。
保障春耕就是守住全年农业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将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既是对当前农时的保障——也是对农村治理能力的提升。通过法治护农、协同治理,才能确保种子安全、农机可靠、耕地健康,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