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重拳整治水运物流领域财产犯罪

水运物流连接生产与消费两端,是保障能源原材料运输、促进区域联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重要通道;随着内河航运网络完善、运输需求增长、物流组织方式加快变化,个别环节出现侵占、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行为,并呈现更隐蔽、链条更长的特点,既损害货主、承运人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也扰乱航运秩序、影响供应链稳定。针对该现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以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则推动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提升办案质效。 问题方面,水运物流链条长、主体多、环节分散,从货源组织、装卸仓储、航行运输到交付结算,任何薄弱处都可能成为侵财犯罪的入口。实践中,一些案件存跨区域作案、证据分散不易固定、损失数额认定困难、涉案财物处置衔接不畅等情况,容易造成打击不够精准、追赃挽损不够及时,甚至出现同类案件处理尺度不一致等问题。意见聚焦这些难点,对典型罪名适用、管辖规则、证据收集、数额认定、涉案财物处理等作出规定,旨在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办案指引。 原因上,水运物流具有流动性强、跨度大、作业连续等特点,给防控犯罪和取证带来客观难度;同时,部分港航作业点位多且分散,人员管理、货物交接、单证流转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交接责任不清、核验留痕不足,留下风险空间。加之部分侵财行为常以“纠纷”“差错”形式出现,早期不易被识别,待损失扩大后进入司法程序,追查与挽损成本随之上升。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正是对这些成因的回应。 影响方面,依法严惩水运物流侵财犯罪,首先能更直接地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有助于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其次,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有利于减少法律适用分歧,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推动形成“依法从严、精准惩治、有效保护”的法治环境。再次,侵财犯罪往往与违规经营、内控缺失交织,打击与治理并重将促使企业完善制度、强化内控,推动港航作业更规范、更标准,维护水运物流安全畅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发展。 对策方面,意见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侵害财产权益、扰乱运输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围绕办案关键环节,意见对证据收集、数额认定、涉案财物处置等提出更明确要求,有助于提升全链条打击能力,强化追赃挽损和权利救济。另外,意见突出“系统治理”,提出在执法办案中推动行业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可以预期,相应机构将深入加强协同联动,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促进刑事打击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衔接,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前景上,水运物流的安全与效率直接关系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随着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港口、航道、船舶与物流平台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治理也将从单纯“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过程管控、事后追责”延伸。此次意见出台,有助于把执法司法规范嵌入行业运行体系,推动企业完善交接核验、风险预警、责任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下一步,“两高一部”共同抓好落实,持续强化依法惩治和综合治理,将为水运物流营造更稳定、更可预期的法治与社会环境,为降低物流成本、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支撑。

依法治理水运物流领域犯罪,既是维护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环节。三部门联合发文,反映了以法治方式推进水运物流治理的态度与力度。随着指导意见落地见效,水运物流领域有望继续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