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醉酒启动辅助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智能驾驶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挡箭牌"

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加速普及,辅助驾驶系统在提升行车便利性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法律风险。近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为该领域明确了法律边界。案件显示,2025年9月13日凌晨,王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先驾车返回小区,随后又再次驶入公共道路。更为危险的是,他在开启辅助驾驶系统后,使用特殊配件模拟“手握方向盘”状态,随后从主驾驶位移至副驾驶位睡觉。最终,车辆在系统自动降速后停在高架路口,群众报警后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mg/100ml,已明显超过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国家《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车辆仍处于0—2级辅助驾驶阶段,驾驶责任主体始终是驾驶人。王某某虽然开启辅助驾驶系统,但其通过特殊手段规避系统监测、擅自离开驾驶位,属于明显的不当驾驶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虽其酒精含量未达到150mg/100ml的从重标准,但因两年内曾有酒驾记录,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案折射出三个问题:一是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能力存在误判;二是涉及的技术可能被人为规避,放大安全隐患;三是现有规则对新技术场景的细化仍有不足。业内专家指出,当前市场上不少被称为“自动驾驶”的功能,实际仍要求驾驶人保持注意力并随时接管车辆。 从法律层面看,该判决具有一定示范效应:既强调了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的技术事实,也提示驾驶人不能借助技术手段逃避法定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查处“酒驾使用辅助驾驶系统”的案件同比上升37%,相关风险正在增加。 针对这类新型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也在提升识别和取证能力。多地已试点使用智能监控系统,通过高清摄像头识别驾驶位人员状态;同时,车企也在升级系统防护,减少人为规避监测的可能。 展望未来,随着智能驾驶持续发展,法律与治理需要同步更新。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家建议,应加快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律体系,深入明确不同自动化等级下的责任边界,并加强公众科普,纠正“技术可以替代责任”的误解。

把辅助驾驶当成“代驾”,本质上是用侥幸挑战规则、用误读放大道路风险;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安全,而不应成为突破底线的工具。对驾驶人而言,最可靠的“智能”仍是守法与自律;对社会而言,持续以法治明晰责任、以治理纠偏认知,才能让新技术在安全轨道上发挥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