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西安爆炸、重庆民房事故等多条耸人听闻的灾情信息在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引发公众恐慌;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这些所谓突发事件均系虚构,背后是一条利用新兴技术批量生产虚假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灰色产业链。 江西南昌警方侦破的案件揭示了这类违法行为的典型模式。涉案MCN机构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经营5家机构,运营账号多达842个。其通过特定网站获取热点关键词后,利用智能软件自动抓取网络信息,生成数百至上千字的文本内容,并配以虚假图片,整个过程几乎无需人工介入。这种工业化生产模式效率惊人,该机构高峰时期日产虚假文章可达4000至7000篇,单条内容收益最高达700元,日均非法所得超过万元。 在重庆查处的案件中,违法人员康某某同样采用类似手段。去年12月,其发布的一篇关于巫溪民房爆炸的虚假报道,以新闻体裁呈现,详细描述遇难人数、事故原因等虚构细节,短时间内获得数万次点击。康某某坦承,其动机源于某知名平台按阅读量支付创作收益的机制,每千次有效阅读可获1至2元报酬。 这类案件暴露出多重深层问题。从技术层面看,智能生成工具的普及降低了内容生产门槛,但缺乏有效约束的技术应用正在被异化为造谣工具。从利益驱动看,部分平台单纯以流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客观上刺激了虚假信息的泛滥。从社会影响看,这些精心包装的谣言具有极强迷惑性,普通网民难以辨别真伪,严重损害网络空间的信息生态,威胁社会稳定。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南昌警方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责令涉案MCN机构停业整改。重庆警方对康某某行政拘留3日,收缴违法所得并封禁其网络账号。公安部已将涉及的案例列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件,向全社会释放依法严惩的明确信号。 法学专家指出,治理此类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平台企业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在设计激励机制时兼顾内容质量审核,建立健全虚假信息识别和拦截系统,不能让流量至上的逻辑成为谣言滋生的温床。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技术滥用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合理提高违法成本。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伟强调,平台在通过报酬刺激内容创作的同时,必须履行消除虚假信息传播的法定义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从长远看,还需要加强公众媒介素养教育,提升网民对虚假信息的辨识能力。同时推动技术向善,在智能生成工具的开发和应用环节嵌入伦理约束,从源头防范技术被恶意利用。只有构建起技术、法律、平台、用户多维度的综合治理体系,才能有效净化网络空间,维护良好的信息传播秩序。
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关键在于使用边界与治理规则。只有依法打击谣言、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公众教育,才能在技术发展与社会秩序之间找到平衡,营造清朗、可信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