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照看外孙摔倒受伤物业和业主各担一半责任

海口市最近发生了一起让人深思的案件,事情发生在海口市某个小区内,小区里的一位老人苏某在照看孙儿时摔倒受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法院判决物业和业主各承担一半责任。这个判决给社会上带来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小区公共设施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和公民个人安全义务这些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事情源于一次意外摔倒事件。年事已高的苏某在小区内照看外孙,因追赶平衡车而在小区道路上小跑。过程中苏某摔倒受伤,费用高达一万八千多元。苏某认为路面排水渠盖板存在突起给物业公司未履行维护职责带来问题,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一审审理中,物业公司承认事发路段排水渠属于自己管理范围并进行了巡查。但他们也辩称苏某不应该在排水渠上行走,并且监控视频未能完整记录摔倒瞬间。因为证据不足,一审法院驳回了苏某的诉讼请求。苏某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口中院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更仔细的审查和推演。尽管监控视频未能捕捉到苏某脚部与突起接触的画面,但是结合其他情况分析显示,苏某摔倒与突起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复排水渠突起隐患导致苏某受伤有过错,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指出作为老年人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和苏某各承担一半责任。这次案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安全管理中细微之处巡查维护义务非常重要。同时也提醒公民个人在参与户外活动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履行合理注意义务。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物业管理要把安全保障职责落到实处,居民也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共同维护社区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