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厘清“大岭里”权属争议:连续耕管满二十年可推定取得土地所有权

广东省乐昌市秀水村两个村民小组围绕360亩林地、旱地的权属问题已争执二十余年;争议始于1976年签订的一份纠纷处理协议,该协议仅明确了14亩开荒地的归属,未对其他土地作出划分。2016年乐昌市政府作出确权决定后,韶关市政府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该决定,由此引发行政诉讼。案件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历史协议的法律效力、连续耕作管理二十年的权属认定标准,以及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

土地权属争议看似是边界之争,实则是证据与规则之争;最高法再审不仅强调了连续耕作管理满二十年的权属推定原则,更明确了行政处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程序为保障的基本准则。要让历史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在法治框架下得到确认或调整,必须查清每一块土地的面积、边界和经营历史。只有这样,长期形成的秩序才能真正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