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民事经济纠纷、超权限查封扣押企业财产、违规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等现象,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侵害,也影响了经济活力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进展与成效,传递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规范权力运行的明确态度。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对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把握不准。一些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企业间商业纠纷、债权债务等事项时,倾向于动用刑事手段,将本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问题“刑事化”,导致企业及涉及的人员承受不必要的强制措施。此外,部分地方还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查扣冻”行为,直接冲击企业正常经营。此外,一些案件立案后久拖不决,既不撤销也不移送,形成涉企刑事“挂案”,让企业和企业家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同样直接。经济层面,企业资金被违法冻结、生产经营受阻,发展空间被压缩;权利层面,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被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身自由受到不当限制;预期层面,不规范的执法司法行为削弱企业家的安全感与投资意愿,不利于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的监督纠正取得了实质进展。在涉企强制措施监督上,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清理“挂案”上,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避免案件长期搁置。厘清刑民边界上,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数据所反映的,是对法治原则的落实和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及时保护。 典型案例也显示了问题的现实危害与监督的必要性。在一起案件中,某公司负责人为打击竞争对手,勾结公职人员伪造证据、指使他人报假案,致使多人被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相关责任人最终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既纠正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也守住了法治底线。又如在另一起案件中,立案管辖依据不足,执法机关未作有效甄别即超范围冻结多个企业及相关人员账户资金,且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解除超范围冻结资金6800万余元,及时对多名公司高管及代理商解除强制措施,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纠正了执法偏差。 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关键在于依法办案、守住边界。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紧盯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查扣冻”行为。要强化对涉企人员人身强制措施的监督,确保措施适用合法、必要、适度。要依法加强对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的监督,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交易秩序。
营商环境的好坏,关键在于规则是否清晰、权力是否受约束、权益能否及时救济。此次专项监督以纠治突出问题为切入口,回应了企业关切,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让经济活动回到契约与规则之内,让刑事司法坚持谦抑与审慎,才能更好守住公平正义底线,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