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谁家干活”与“向谁讨说法”被人为割裂。
食品加工员贺某在某网络科技公司门店长期工作,接受门店管理、按时上下班、遵守规章制度,劳动过程与门店经营紧密绑定。
然而,其劳动合同却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工资出现拖欠、社保查询无记录后,劳动关系与用工责任被“外包化”处理,劳动者维权面临找不到责任主体、责任链条被拉长甚至断裂的困境。
类似情形并非个案,在商超、配送等行业,一些企业通过外包、转包、平台化包装等方式模糊劳动关系边界,导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难以及时落地。
原因——成本压力与合规缺位叠加,催生“名外包实用工”的灰色操作。
从经营逻辑看,部分企业追求用工“轻资产”“低成本”,试图通过将劳动关系转移至第三方来分散风险、降低社保与管理成本。
从制度执行看,外包、劳务派遣与直接用工的边界在一些企业内部被有意淡化:用工管理权仍由实际用工单位行使,但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义务却外推给第三方;甚至出现层层转包、转派,造成“谁指挥、谁管理、谁收益”与“谁签约、谁担责”不一致。
与此同时,劳动者多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合同条款复杂、主体关系多头,遇到欠薪或工伤时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进一步放大了乱象的生存空间。
影响——损害个体权益,更扰乱行业秩序与社会预期。
对劳动者而言,欠薪与社保缺失直接冲击基本生活保障与风险防护,一旦发生工伤、疾病或失业,后果更为严重;劳动关系不清也削弱了其依法协商、集体表达与获得救济的能力。
对企业与行业而言,违规用工带来不公平竞争:守法者承担的社保与管理成本更高,反而处于劣势,易诱发“劣币驱逐良币”。
对社会治理而言,劳动争议增加会推高司法与调解成本,削弱劳动者对就业稳定与权益可预期性的信心,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稳定就业大局。
对策——以裁判明晰边界,以联动压实责任,推动从“个案解纷”走向“源头治理”。
在贺某案件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相关操作属于“假外包真派遣”,判令网络科技公司与物流公司共同承担欠薪责任,以司法裁判对用工性质作出实质判断,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不能仅凭合同“写法”改变实际用工关系与法定义务。
更值得关注的是,治理并未止步于个案裁判。
法院依托与工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向企业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提出规范用工模式、严格区分外包与派遣边界、完善用工管理台账、落实“谁用工谁负责”、健全企业工会制度与诉求渠道等整改方向。
同时,司法建议同步抄送工会系统,工会依据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机制向企业发出提示函,从依法用工、缴纳社保、民主管理与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监督提示。
司法权威与工会监督形成合力,促使企业回函整改并建立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强化外包业务全流程管理,推动纠纷防线前移。
前景——协同治理有望成为规范“三新”领域用工的重要抓手。
随着平台经济与灵活用工持续发展,劳动者诉求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单一手段难以覆盖全部风险点。
“法院+工会”以案促治的做法,为完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一方面,通过裁判规则与司法建议明确边界、压实责任,提升违法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工会监督与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畅通劳动者表达与协商渠道,推动企业在制度层面补齐社保缴纳、工伤保险、薪酬支付等短板。
预计在商超、配送等人员规模大、管理分散的领域,这种联动机制将进一步扩面提质,推动形成从纠纷处置到源头预防的闭环治理。
当技术进步不断重塑劳动形态时,法治建设必须同步跟进。
这起案件揭示的不仅是单个劳动者的维权故事,更是对新就业形态下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
司法机关与工会组织的创新协作证明,维护劳动者权益既需要法律利剑的威慑力,也需要社会共治的持久韧性,唯有如此,才能让灵活就业真正成为有尊严、有保障的发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