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老板得先有个好规划,但有时候没注意的小细节,反而容易惹上大麻烦。好不容易凑了100 万块钱

大家都知道,想做老板得先有个好规划,但有时候没注意的小细节,反而容易惹上大麻烦。好不容易凑了100万块钱开公司,本想大干一场,结果发现有些行为直接触碰法律红线。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分了,个体工商户还好说,要是成立了有限公司甚至股份公司,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公司成立后,这钱就归公司所有了。没经过内部程序就把钱挪出来用,很可能犯法。 这种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抽逃出资罪。 作为股东,要是把股份转出来挪作他用,就涉嫌这个罪。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后果严重的要坐牢。不过现在大部分公司实行认缴制,而不是实缴制,所以刑法里只认实缴的那27种类型的公司。 第二种是职务侵占罪。 如果只是把自己的股本套出来,顶多是抽逃出资。 要是套完股本还把公司其他钱拿走占为己有,那就是职务侵占了。 只要数额超过3万元就构成犯罪。 比如你投了30万当股本,还拿走了公司的80万去花,这30万是抽逃出资,剩下的50万就是职务侵占。 第三种是挪用资金罪。 和职务侵占的区别在于,挪用资金只是暂时用一下,还打算还回来的。 比如你拿了公司的钱去做违法的事或者生利息等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没还上,就涉嫌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