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典型违法集中指向“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据仪征市应急管理部门通报,2026年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中,扬州禄满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市治祥船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全鸿船舶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存在相同违法情形: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仍被安排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涉及的规定,执法部门分别对上述企业作出罚款18000元、12000元、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整改。 原因——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 从行业特点看,船舶工程及钢结构制造安装作业通常涉及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等高风险环节,人员技能水平和规范操作直接关系作业安全。此次三起案例违法事实高度一致,反映出部分企业在人员准入、培训取证、现场核查等关键环节仍有薄弱之处: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持证上岗”的底线要求重视不足;二是用工管理不够规范,可能存在临时用工、外包队伍管理松散、证件核验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培训取证周期与生产组织衔接不充分,个别企业在工期压力下采取“先上岗后补证”“以经验代替资质”等方式违规作业。 影响——隐患风险外溢,成本终将反噬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往往伴随对操作规程不熟、风险辨识不足、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毁以及停工停产,进而影响项目交付和产业链运行。对企业来说,行政处罚只是显性代价,更大的风险在于事故概率上升、信用评价受损、市场竞争力下降。对地方治理而言,此类问题在行业内反复出现,说明安全基础管理仍需补齐短板,需要通过更有针对性的执法与服务,将治理重心从“事后处罚”更前移到“事前预防”。 对策——以更严闭环推动“培训—取证—上岗—复训”落地 围绕整改和风险治理,业内普遍认为应从制度、执行、监督三上同步发力。 一是企业要把“持证上岗”作为硬门槛,建立人员台账、证书动态管理和到期预警机制,做到进场必核验、上岗必合规;对外包和劳务队伍实行同标准管理,明确“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 二是强化现场过程管控,将特种作业审批、作业交底、旁站监督、隐患排查纳入班组日常管理,推动安全管理真正落到一线,避免只停留在“纸面合规”。 三是监管部门坚持执法与指导并重,在保持震慑力度的同时,面向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追溯的闭环管理;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有效约束。 前景——执法曝光常态化倒逼行业安全治理升级 此次典型案例通报发出明确信号:安全生产监管将持续聚焦重点行业、关键岗位和突出违法行为,通过公开通报、依法处罚、督促整改,推动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随着执法检查更精准、信用监管协同更紧、教育培训更成体系,相关行业有望加快补齐人员资质管理短板,推动从“被动应付”向“主动管理”转变。对企业而言,主动投入培训、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将成为降低事故风险、稳定生产经营的现实选择。
安全生产没有“以经验代替规范”的余地,也经不起侥幸和松懈。三起案例虽是行政处罚事项,但反映的是企业安全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以通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关键在于把制度落实到人、把责任压实到岗、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