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保山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收费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6084.33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超过106万元。这个处罚决定再次将基层医疗机构的收费规范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根据调查,施甸县人民医院2023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多种违规收费行为。医院通过超标准收取诊疗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对10859人次患者多收诊疗费378910.56元。其中,医院采取张贴公告、电话通知、银行转账等方式清退了5031人次患者的多收费用292826.23元,但仍有5828人次患者的86084.33元多收费用因患者表示金额过小不愿领取或无法联系而未能清退,最终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作为依法登记的财政差额拨款二级甲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施甸县人民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二类价标准。然而,该院在诊疗服务中的多项违规行为表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仍需加强。违规收费不仅直接损害患者权益,更涉及医保基金的不当使用,触及医疗保障制度的底线。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施甸县人民医院首次因医保和收费问题被处罚。2022年8月,该医院因违规支付肿瘤靶向药品被县医疗保障局通报,曾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的奥拉帕利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导致医保基金损失73770.48元。2025年1月,医院又因重复收取重症监护病房空调降温费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同年8月至9月,县医疗保障局对医院进行调查,再次发现其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1148.94元,被罚款57608.52元。 短短数年内多次违规,反映出该医疗机构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合规意识等存在系统性问题。这种屡教不改的现象不仅损害患者信任,也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构成威胁。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运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相应机构已采取多项措施。医疗保障部门对医院的违规医保结算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这些处罚措施既是对违规行为的制约,也是对医疗秩序的维护。同时,这也提示其他医疗机构必须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 从更深层面看,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需要多上的努力。一方面,医疗机构自身应强化合规意识,建立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此外,还需要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信息公开制度,让患者能够清晰了解收费标准,有效监督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
施甸县人民医院的"屡罚屡犯"现象暴露出个别医疗机构的管理缺失和监管体系的不足。在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公益性与运营压力、将外部监管转化为内生约束,成为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只有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