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包”是不行的

近期,宿城区人民法院有一桩假外包用工案被明断。江苏宿迁市,有个劳动者叫王刚,他在一次通信铁塔维修养护工作中受伤。结果涉事企业拿出一份劳务分包协议,以此来否认与王刚的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把王刚给难住了。王刚和别的员工一样,日常接受企业的管理、从事固定工作,这些客观事实都是实打实的。所以,宿城区人民法院没有去抠那份合同上写的是劳务还是劳务外包的字眼,而是重点看这两个主体之间实际发生的各种关系。这就给后来的处理提供了一种路子:哪怕协议里写的不是“劳动关系”,只要劳动的事实客观存在,用人单位就得负责。 这个案子反映出一个问题:现在不少企业法律意识不强,为了降低成本又不想担责任,就把原本该签的劳动关系变成所谓的劳务外包。他们利用劳动者不懂法律或者地位不平等,签了字但没搞明白合同的性质。很多劳动者签合同时也分不清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这也给以后维权埋下了隐患。 这种做法其实挺亏的。短期看企业好像省了点钱,但长期来看要承担法律风险、损害名声,甚至还要受行政处罚。对劳动者来说也很痛苦,社会保障、职业安全都没保障,一旦出事打官司漫长又没把握。对社会来说更不好,可能让劳动力市场变得不稳定,还会引发大家一起闹事。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各方面配合起来。司法那边有了以事实为主的认定原则;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巡查;行业协会要制定标准;劳动者自己也得多懂点法。现在国家也一直在强调规范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关系,各地也在出细则。 未来如果能把部门协调起来、多推典型案例、把投诉机制搞完善了,“假外包”肯定会越来越少。企业也得明白道理:光想着搞形式外包是不行的,最后肯定会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约束。这个案子告诉大家一个信号:不管你怎么变花样想逃避责任,法律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在现在这个时候,只有守住法治底线、把各方权益平衡好,才能建成一个规范有序、大家都能赢的劳动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