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近日对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披露了一起典型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调查显示,公司在今年1月6日发布的战略合作公告中,对合作方技术实力作出明显夸大表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此次处罚源于亚辉龙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公告。公告称合作方“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并列举脑电采集分析仪等多款产品。但经核查,脑机星链实际仅开展非侵入式技术研发,除迷走神经刺激仪处于注册准备阶段外,其余产品仍停留在研发阶段且无样机。
资本市场鼓励创新,但对诚信与规则有明确底线;此次处罚再次表明,凡涉及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审慎为前提、以责任为约束。对上市公司而言,把信息披露做实做细,不仅是合规要求,也是维护长期竞争力与市场信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