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说说这起案子的始末。这事儿得从6月14日那天乐东黎族自治县某村说起,有个叫刘某常的人在村里跟村委会签了个长期的承包合同,把4亩地的经营权拿到了手。谁成想啊,同村的刘某福没打招呼就在那片地上种了一大片槟榔。刘某常找他理论过好几次,对方不仅不听还摆架子。刘某常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把刘某福告上了乐东法院,想要回自己的地。法院一审判下来了,认定刘某福是侵权,让他马上走人、归还土地。他不服气,又闹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那边审理后维持原判,这下子算是彻底盖棺定论了。 判决书一生效就得执行了。法官跑去村委会还有现场找刘某福谈心,想劝他主动把槟榔树砍了把地交出来。可这人软硬不吃,明摆着说就是不给。法院也没办法了,只好给他下了采伐许可并贴了公告。期限一到刘某福还是不理睬。 到了6月14日这天一大早,乐东法院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他们找来了二十多个干警、派出所民警还有村干部一起组成执行组去了现场。到了地方就开始布控警戒、核对标的、法律释明、指挥机械作业——各个步骤都按照预案一步步来。这时候刘某福带着家里人和几个看热闹的人来拦路不让干。法警们一边严密盯着一边给他们讲道理说清楚妨碍执行要担法律责任。 忙活了三个小时以后啊,那4亩地上的槟榔树全被清走了,地也顺利交回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常的手里。这起排除妨害的纠纷算是彻底解决了。 这场强制执行不仅保住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给大家伙儿提了个醒:谁要是想躲着不执行或者对抗裁判,最后都得吃不了兜着走。乐东法院通过规范高效又透明的流程让判决书落到了实处,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