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这个事儿看着挺小,但动作大了容易出事儿。最近山东高法就拿个案子给大家讲清楚了,车主和乘客出了车祸到底谁该赔钱。事情发生在3月18日,当时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后面的高先生没咋看路就猛地把左边的车门打开了,把正好路过的文女士给撞了。这一撞把文女士撞成了九级伤残,她手上和腰椎都骨折了。交警定责说李先生负主要责任,高先生负次要责任,文女士没责任。文女士后来向法院起诉了李先生、高先生还有他们的保险公司,索赔53万多。 这辆车当时保了交强险还有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一开始只想按车主的责任比例赔钱。但法院最后判的是乘客高先生开门造成的损害也算在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里,他俩这就是共同侵权。所以保险公司得把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里的钱都赔出来,多出来的那部分再按比例让他俩分担。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直接给文女士赔了51万多,这笔钱现在已经生效了。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新的司法解释说了,乘客开门把人撞了,责任算是机动车那边的,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开门的不是司机就不给赔。要是乘客开门的时候有大过失,赔了钱还能去找他要钱。而司机要是停车不规范或者没提醒人下车也会担主责,乘客贸然开车门就担次责。给开车的人提个醒:停车要停得规矩点,提醒乘客从右边下、看着点再开门;坐后面的乘客记得先往后看看再动门;路上的行人和骑电动车的人路过停着的车旁边的时候也要离远点、慢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