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广西的小伙伴来说,“三月三”要来了,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假期怎么放假,加班怎么算钱。先说说这个假期怎么来的:按照2023年的放假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这次小长假是4月21日(周五)、4月22日(周六)和4月23日(周日)。简单来说,就是把周五的调休和周末连在一起,凑成了3天的完整假期。 接下来看看法定节假日这两天:22日和23日是法定节假日。如果这两天单位安排你加班,那单位必须给你发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而且不能拿补休来换。也就是说,哪怕你自己主动加班想多拿点钱,也只能拿这3倍工资,没得商量。 再说说4月21日这个调休日:虽然把它算作休息天了,但性质不一样。如果单位没办法给你补休,或者你是轮班、倒班的情况,单位就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不过如果这一天单位给你安排补休了,那加班费就不用发了。注意这里200%和300%的差别,这可是“同工不同酬”的关键分界点。 这个通知适用于广西全域的所有劳动者:不管你是广西本地户籍还是外地公司派来的员工,只要是在广西上班的地方干活的人,都得按照这个标准来算钱。一句话就是:只要你人在广西的地界上干活儿,假期工资就按这规矩走。 再来看看大家常问的几个问题:如果公司给你安排21号加班然后给你补休了,还需要额外付200%的加班费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补休了之后就相当于你正常上班出勤了,工资照发就行。如果是实行弹性工时、周末轮班的情况呢?如果轮班表把21号排作周休息日且无法补休的话,还是得付200%的加班费;如果事先已经商量好了调休或者补班的话,就按约定来办。 还有实习生、兼职、退休返聘的人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用工关系,不管你是什么身份的员工都适用。至于加班费的基数怎么定?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里写的工资来算的基数,但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别留着加班记录别弄丢了。假期前后单位可能会用红包或者购物卡这些形式变相发加班费。建议大家把加班审批单、考勤记录、工资条这些证据都留好,万一以后有了纠纷这些东西可是能证明自己权益的硬通货。同时你也可以主动问问HR或者财务看看加班费是不是已经发到账上了,别让那些人情账替代了法定标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