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想离婚又不敢打官司的受害人能通过检察院向法院讨个公道

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跟最高人民检察院联手弄出了一份指导意见,就是为了让那些遭到家庭暴力、想离婚又不敢打官司的受害人,能通过检察院向法院讨个公道。这两家机构发布这个《指导意见》,主要是为了保障老百姓平等打官司的权利。只要民事权益被侵害了,又有心维权,但是因为自己没本事、胆子小或者根本没办法单独去法院起诉的人,检察院都能站出来帮他们一把。人民法院也得配合检察院的工作,一起把案子给办了。这份《指导意见》还把哪些人能找检察院帮忙说得特别明白:比如农民工想要回被拖欠的工资,或者家里有老弱病残、自己生活不下去的人追讨赡养费;还有那些受了家暴想要离婚或者人身保护的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和烈士家属这些弱势群体权利被侵犯了;只要打官司确实有难处,都能找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想申请这种支持起诉的话,得带上申请书、身份证材料和证据材料去检察院。如果自己不会写字写不了申请书,也可以口头跟检察院说,让他们把这些内容记下来。除了这些具体的规定,《指导意见》还说了法院和检察院要怎么去管社会上的事情。他们在办案的时候,可以通过发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的形式,去督促那些该管的部门和单位赶紧把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