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新招 新结算办法兼顾控费与激励

问题:医疗技术进步、就医需求增长和人口老龄化带来医疗费用结构日趋复杂;传统结算方式难以同时兼顾基金可持续、费用合理增长与参保人权益。高成本诊疗、重症救治和个体差异明显的病例,按病种付费框架下容易出现"高难病例不匹配""费用异常波动"等问题。年度清算中结余与超支的责任边界、激励导向也需深入明确,以稳定医疗机构预期、规范诊疗行为。 原因:汕头自2017年实施总额控制下DIP结算,在遏制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内部管理上取得成效。但随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谈判药品与创新项目增多,以及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病例占比上升,原有制度在风险准备、病种分值库完善、特殊情形支付和清算激励的精细度上需要调整。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汕头对结算办法进行系统修订。 影响:新办法突出"控费有度、保障有力、激励有效"。通过更明确的总额控制与清算安排——提升基金运行的可预期性——减少年度结算不确定对医疗机构的冲击;通过优化特殊项目、重症监护和特例病例的支付,为救治高风险患者、合理使用新技术留出制度空间,避免医疗机构因成本压力出现服务偏差。对参保人而言,制度更强调基本医疗权益保障与服务质量导向,有助于形成规范诊疗、合理用药、费用结构更透明的就医环境。 对策:新办法从五个环节完善制度设计。 一是增强风险缓冲能力。年度风险调剂金比例调整为"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的5%",更好应对费用波动、结构变化及不确定风险。 二是细化总额控制与清算规则。年度实际可分配资金由"单一上限控制"调整为"目标上下限管理",上限为统筹基金发生额的103%,下限为97%。明确年度清算出现不同情形的处理方式,强化刚性约束与弹性调节的结合。 三是完善病种分值库建设。明确本地病种分值库的形成规则,细化病种确定原则,增加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动支付标准更贴近临床实际与学科发展。 四是优化特殊病例与项目支付。建立特殊项目分值加成机制,对应用创新技术或临床必须且对分值影响较大的项目,经评议后单独计算加成分值,谈判药品等可按特殊项目处理。建立重症监护病房辅助目录分型机制,按住院天数及费用水平设置调节规则,以8天为界,住院8天以上调节系数为0.40。健全特例单议评议机制,提高对极端个案的处置能力与公平性。 五是强化清算激励与责任分担。对结余较多的医疗机构,结余占统筹基金发生额3%以上、10%以下部分,可按50%或60%比例留用,鼓励持续控费。对超支机构,合理超支在发生额85%至100%区间的,由统筹基金按50%或60%比例分担,超支超过15%部分不予分担。建立比例激励考核机制,设置正向指标与负面清单,指标调整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明确清算资金分配规则,提高分配公开性与可操作性。 前景:新办法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体现"边运行、边评估、边完善"的治理思路。随着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汕头将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与临床路径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从"控费用"向"控成本、提质量、重绩效"转变。围绕创新药械应用、重症与疑难救治保障等领域,制度有望在动态评估基础上持续迭代,更好统筹基金安全、群众获得感与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反映了汕头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上的系统思考。通过建立更加科学的控制机制、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和更加公平的分配机制,既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护医保基金安全,也有利于激励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此改革将深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