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的时候,徐州邳州市出台了一个新规定。这让徐州那边邳州的市民冯先生遇到了麻烦。冯先生把名下闲置了十来年的车库给彻底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水费欠了5000多元。这事儿把邳州市水务公司给惊动了。冯先生和水务公司因此产生了不少争执。 水务公司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这钱可能是水表后面的水管坏了渗的水。但冯先生觉得这不太靠谱,他觉得如果真是漏水,那费用不该自己掏。更何况他办用水手续的时候也没听说过还有欠水费这回事儿。后来冯先生查了一下条例发现,条例说水表后面的管道是用户自己管的。但是这次纠纷发生的时候条例还没实施呢,再加上时间久远了,维修记录也没找着,所以水务公司决定给减免一点钱。 冯先生就不服气了。他翻出了《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上面写的供水单位要负责户外供水设施的维护。他觉得那管道离他车库挺远的,说不定根本不算“户内”呢。更让他恼火的是,因为欠水费,水务公司把他车库的水表给拆了。 法律人士分析说这事儿主要是权责界定不明确。其实现在规定的很清楚:供水设施维护以产权或分界点为准。停水拆表必须有法律或合同依据才行。 这件事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不少问题。很多老旧小区的供水设施都是过去留下的老账,维修记录都在纸上找不到人了。所以公共服务单位以后得加强巡检维护、完善沟通机制才行。 其实民生无小事啊!供水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相关部门还得进一步完善法规细则、明确权责边界、畅通维权渠道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