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关系群众出行便利,也直接关联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实施推进,如何让标准要求从纸面走向市场末梢,成为基层治理中的一项现实课题。
福建泉州晋江市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近期以点面结合方式开展宣贯与执法指导,推动新国标在销售端落地,着力从源头减少不合规产品流入市场。
问题层面看,电动自行车市场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既包括整车销售,也涉及配件更换、加装改装等服务环节。
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对新规条款理解不够系统,对强制性认证边界、进货查验要求和禁止性行为的风险认知不足;部分商户受“以价取胜”“迎合个性化需求”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销售不符合标准车辆、提供非法拼改装服务等隐患行为。
一旦不合规车辆进入使用环节,易叠加超速、超载、违规充电等风险,带来交通事故与火灾等安全隐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与城市治理秩序。
原因分析上,一方面,新标准和认证管理要求涉及技术指标、产品一致性、主体责任等多个维度,基层经营主体如果缺少针对性培训,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或执行不到位;另一方面,市场端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合规标准、认证标识、关键参数等辨识能力有限,客观上给个别不良经营者留下钻空子空间;同时,非法拼改装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仅依靠单一部门检查难以长期形成高压态势,需要跨部门协同与常态化治理机制支撑。
影响方面,推动新国标落实不仅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抓手。
对经营者而言,合规经营可以降低行政处罚、质量纠纷等经营风险,提升门店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和使用符合标准、经认证的产品,有助于减少安全事故概率,提升出行安全感;对城市治理而言,源头管控越扎实,后端道路执法、消防治理与社区管理压力越小,有利于形成“事前预防为主”的治理格局。
对策层面,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突出“培训先行、指导到店、执法跟进”的组合拳。
一是抓集中宣贯,提升知晓率与执行力。
该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参加新国标专题培训会,围绕标准核心内容、主要变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等逐项解读,并结合违法经营处罚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商户关注的疑难问题现场答疑,通过以案释法促使经营者把“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弄明白、记牢靠。
二是抓精准入企,提升政策落地率。
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检查深入经营单位,督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内部管理要求,规范执行进货检查验收流程,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是抓消费提示,推动社会共治。
要求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消费提示,主动向消费者讲清合规车辆标准细节,引导理性选购、规范使用,同时督促商户加强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车辆及提供非法拼改装服务等行为。
据介绍,截至目前,该所已组织专题培训1场次,覆盖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5家次,开展入企宣传与行政指导5家次,督促企业完成3个隐患问题整改。
下一步,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与交警、消防、社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查处机制,聚焦违法违规销售、非法拼改装等突出问题保持严查严管态势,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顿常态化、长效化。
前景判断上,电动自行车治理成效取决于标准执行的严密程度与协同治理的系统性。
随着强制性认证管理与新国标实施深入推进,市场将加速出清不合规供给,行业也将朝着更安全、更规范方向调整。
基层监管若能持续把“宣贯—检查—整改—复查”闭环做实,并推动经营主体形成内生合规动力,再叠加消费者辨识能力提升与多部门联动治理,将有望实现从“被动整治”向“主动预防”的转变,为群众安全出行和城市公共安全提供更坚实支撑。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推进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监管部门的有力执法,也需要经营单位的主动配合,更需要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宣贯先行、预防为主"的监管理念,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既提升了经营主体的认知水平,又规范了市场秩序,为保障消费者安全筑牢了防线。
这一经验启示我们,推进产品标准的落地见效,需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在引导与规范相结合中实现共治共享的监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