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丢了怎么办?

话说2025年9月,周先生这哥们儿在大街上捡到了李女士掉的手机。李女士发现手机没了赶紧打电话联系上了周先生。周先生说行,把手机放在他电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了,不过就没锁上,打算抽空还给李女士。过了几天,周先生回老家办事,把车就停在了地铁站口,顺手就把手机给忘了。李女士后来好多次联系周先生都联系不上,心里着急了就报了警。警察把周先生找回来后,周先生才想起来这事,等他想去后备箱拿手机给李女士的时候,发现手机不见了。 李女士觉得这次亏大了,让周先生赔钱。双方商量不拢,李女士就直接把周先生告到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他赔手机费、误工费、交通费还有因为丢了手机造成的损失。李女士说周先生捡到手机没好好保管弄丢了,责任就得他来负。周先生倒好,他说自己不是不想还啊,就是事儿多给忘了。他还觉得手机丢了不赖他,如果不是他捡了人家的手机,手机早就丢了哪儿去了。所以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虽然周先生答应要把手机还给人家,可他没有好好保管。既没有把手机安全放好直到还给人家那天,也没按法律规定交给警察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说了,捡到东西就得还给失主,或者交给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又规定了,在东西交给有关部门之前或者人家还没领之前,拾到的人得好好保管东西。要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弄坏或者弄丢了东西得赔钱。 结果呢,周先生答应要还东西却随便把手机放在没人管的电动车后备箱里没管着它。存在过失直接导致手机丢了给李女士带来了财产损失。所以这次周先生得赔偿损失才行。法院还告诉李女士误工费什么的不是法定必须赔的钱,在手机回不来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手机旧的价值来赔钱。 后来双方就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了。周先生当场给了李女士扣除折旧后的钱把案子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