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密码、手机号都是“身份命门”,千万别轻易借出去

2020年,陈某先是把王某等五个人给骗了,说自己能帮忙走个流程。 8月到2021年10月,陈某靠着这套话术,让这五个人把银行卡、密码、手机号、身份证这些关键信息全都交了出来。 拿到这些东西后,陈某直接登录银行APP,以王某他们的名义申请了60万的“惠民e贷”信用贷款。 贷款到了账,陈某把钱一笔笔转走,王某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名下多了这笔钱。 关于定什么罪,法院内部讨论得很激烈。 一种意见认为是贷款诈骗罪,觉得银行卡只是个通道,真正骗的是银行的钱。 另一种意见觉得是普通诈骗罪,觉得银行审核没问题,真正的受害人还是王某他们。 不过法院最后采纳了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这个行为说到底就是冒用别人的信用卡,先盗用身份信息注册手机银行,再冒充持卡人申请贷款。 钱到账后还擅自消费掉了,这就构成了“非法占有”。 法院选信用卡诈骗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银行卡本身就属于信用卡,陈某不仅盗用身份信息,还用实名手机号和人脸识别通过了验证。 第二,银行的审核没问题,真正受损的是王某他们,而且陈某的行为还破坏了信用卡管理制度。 第三,贷款诈骗罪里的兜底条款很难涵盖这种情况,因为陈某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 最后这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银行卡密码、人脸识别和实名手机号都是“身份命门”,千万别轻易借出去。 在手机银行操作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验证码和人脸识别环节绝对不能外包。 金融机构也得加强二次验证机制,司法机关对这种金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