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进入“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运行面临需求恢复不均衡、部分行业竞争加剧、风险隐患交织等新情况,如何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发展活力与秩序稳定,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实践表明,市场要更有效,既要让各类经营主体“放得活”,也要通过制度规则与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管得好”,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在激励创新与防控风险之间找到动态平衡。
原因:从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看,“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一招。
过去高度集中的体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具有优势,但也容易抑制基层和企业的积极性,资源配置缺乏灵活性,纠错机制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简政放权、放权让利、扩大对外开放等举措,市场活力得到释放,资源要素加速流动,创新创造空间不断拓展,中国经济由此形成强大内生动力。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规模增大、产业链条加长、资本与平台影响力增强,市场失灵与外部性问题更为突出:不正当竞争、垄断倾向、数据与金融风险、生态环境约束等都需要更高水平的治理体系加以回应。
这决定了新时代的“放”不能等同于“放任”,而必须与“管”的能力同步提升;“管”也不能回到审批过多、干预过细的老路,而要转向以规则为基础、以信用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的治理方式。
影响:正确处理“放”与“管”的关系,直接关系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预期稳定。
一方面,“放得活”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要素向高效率领域集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国民经济循环的畅通度;也有利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对接国际规则,提升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能力。
另一方面,“管得好”能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产权和消费者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矫正负外部性,促进共同富裕与可持续发展。
两者相互促进:没有秩序与规则,活力难以持续;没有活力与竞争,秩序也会失去效率基础。
尤其在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监管若滞后易形成风险积累,监管若过度则可能压制创新与投资意愿,处理好二者关系,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具有现实意义。
对策: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需要在制度供给、治理方式、政策协同上持续发力。
一是以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突出“放”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准入限制,推动更多事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使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更顺畅流动。
二是以法治化、标准化夯实“管”的基础。
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强化监管规则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减少选择性执法与政策随意性;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的及时性与精准性,让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三是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宏观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
政府要把更多精力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强化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上;同时健全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形成稳预期合力。
四是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提高对接水平,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推动外资、外贸、外经协同发展,在更高水平开放中提升竞争力与治理能力。
五是把激励创新与包容审慎监管结合起来。
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索留出必要空间,完善“试点—评估—推广”机制,以明确边界、可预期规则支持创新主体敢闯敢试,同时对触碰底线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前景:展望“十五五”,我国经济发展仍具备强大韧性与广阔空间,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
随着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统一大市场加快形成、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将更充分发挥作用;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和现代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秩序将更规范、更可预期。
可以预见,“放得活”将为创新创业与产业升级提供更充足动力,“管得好”将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更坚实保障,两者协同发力,有望推动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持续向前。
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创新突破未有穷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确把握"放"与"管"的辩证法,既是对既往改革经验的传承升华,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
只有在激发市场活力与规范市场秩序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才能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