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有个叫钱某某的男子因为上厕所没纸就放火了,还假装救火被警察给抓了。这事儿发生在1月17日凌晨。迪荡派出所和越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消息,说1051文创园区有个空厂房着火了。消防和民警赶过去把火扑灭了,好在没人受伤,损失也不大。调查的时候发现,有人在火情刚开始的时候就报警了,位置还报得挺准,救了不少时间。当时还有人看见这个报警的人还在用灭火器救火呢,大伙儿一开始都觉得他挺热心的。 可后来警察一看监控视频就发现不对劲了。视频里清楚地显示,在着火前有个男的偷偷溜进了那个空厂房,呆了没一会儿就跑了。结果他前脚刚走几秒钟,厂房里就着火了。更让人吃惊的是,那个跑去救火和报警的人就是刚才那个进厂房的男的!他先放火后又去救火这种做法太矛盾了。 警察赶紧查这个人是谁,很快就把犯罪嫌疑人钱某某给抓到了。面对证据,钱某某也承认了。他说那天晚上他喝完酒路过这儿,想上个厕所结果发现没纸。再加上最近手头紧,酒精和情绪一上头就特别冲动。为了发泄一下,他就用打火机点着了纸篓里的纸扔在了外面的垃圾堆上。 他根本没想到这地方堆了好多木头家具和电线什么的易燃物。火一下子就大了起来。钱某某吓得赶紧打119报警还找灭火器想自救。警方把现场和证据都查清楚了,还原了整个过程。虽然他后来帮忙灭火了,但一开始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肯定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放火这种事还没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现在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呢。这事儿虽然起因挺搞笑的,但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情绪失控真的很危险。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咱们安全的底线的,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拿公共安全当借口去犯法。 所以大家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冷静点,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或者排解压力。千万别一时冲动就越过法律红线搞出大麻烦来,到时候自己受罪还害别人受损失呢!公共安全是需要大家一起守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