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刘某骑着电动车沿章丘某路段慢悠悠地往前走,结果右侧突然传来“嘭”的一声巨响,把他吓得不轻。原来是王某把停在路边的货车左前门猛地弹开了,这声音在空旷的马路上特别刺耳。刘某本能地往右打了方向盘,可还是没能躲过一劫,连人带车被车门带倒,脑袋重重地磕在了路沿石上。交警赶到后一查,认定王某负全责,刘某一点责任都没有。 交警给王某定了个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写得很清楚:临时停车不能妨碍别的车和行人。王某既没停在划好的车位里,也没提前看看后面有没有人就直接开门,这主观上肯定是有过错的。根据这个理由,交警部门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王某。 刘某受伤住院住了快一个月,经鉴定是九级伤残。出院后他把王某和他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赔偿二十多万块钱。 法院审理的时候也认可交警的说法:王某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刘某好好骑车没毛病。所以法院也判王某赔钱。最后保险公司先把交强险的十二万限额赔了出去,剩下的七万多块钱由王某自己掏腰包一次性结清。 这次事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开车门也有硬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七条都写着:车没停稳不能开门;开关门不能妨碍别人;乘客得从右侧上下车。只要是因为开车门出了岔子,一般都是开车的人倒霉。 防“开门杀”其实很简单:学会用“内侧手”开门;开门之前先探头看看后面有没有车;不管是司机还是乘客都要从右侧下车。 法官还说了:城市道路本来就挤,随便停车只会让风险变大。哪怕只是一次没看、一次没提醒,都有可能毁了两个家庭。大家都得把安全开门当成条件反射:先把车停稳再看后面有没有人推开门再提醒一下——把这几步都做好了就不容易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