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外卖骑手开车撞了交警定了他的公司不该给赔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出了个判决,挺有意思的。外卖骑手杨某和程某在开车时撞上了,交警定了杨某全责。事发时杨某已经5个小时没接单了,所以他的公司就说这是个人行为,不该给赔。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给判了。他们认为杨某当时穿着工服、还带着配送箱去商圈准备晚高峰接单,这个过程属于为公司工作的预备性工作。因此法院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赔偿。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就由杨某的公司来赔。这个判决出来以后,大家反应不一。有人觉得外卖公司不该把责任全推给骑手。记者张静姝和通讯员朱鑫壤了解到这件事经过是这样的:程某开着车在路口正常行驶的时候和骑电动车的杨某撞上了。这次事故导致程某的车受损了,杨某也受伤了。交管部门最后认定是杨某全责。因为当时是晚高峰前,杨某其实还在等着接单呢,只不过刚好完成了一单外卖配送任务,打算去商圈再接其他单子。他穿着公司的制服、还带着配送箱去接客本来就符合行业惯例。所以法院认为这个时候他的行为属于为了履行职务做的预备性工作。事情最后闹上了法庭。因为杨某当时确实是穿着公司的工服去接客的这个过程就符合外卖骑手平时的习惯。也因此法院把这个案子给定下来了。把保险公司和他所在的公司都叫过来承担责任。 编辑彭冲负责整理这次报道的内容。校对李立军给这次报道做了一些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