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参差不齐、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判断能力相对较弱等特点,向其推销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药品,甚至出现欺骗、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形象。
针对这一现状,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从制度层面为养老服务行业划定了明确的职业道德红线。
该准则共八条规定,适用范围涵盖养老服务机构内所有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服务的从业人员。
准则明确提出,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以人为本,自觉传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始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服务导向。
在具体操作层面,准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尊重老年人隐私,平等对待每一位老年人,不得因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实施差别化服务。
在安全保障方面,准则将老年人安全置于首要位置,要求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质量安全制度和标准,确保服务过程中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准则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欺侮、殴打、谩骂行为,同时严厉禁止实施恐吓、孤立、漠视等精神伤害行为。
在信息透明度建设方面,准则强调从业人员应当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年人说明服务目的、注意事项及潜在风险。
服务过程中需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发现老年人身心健康问题时,应当立即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反馈。
准则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划定了廉洁从业的底线要求。
从业人员被严格禁止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的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准则明确禁止从业人员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药品,同时不得为相关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推销活动提供任何便利条件。
为确保准则有效落实,民政部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将准则培训纳入常规业务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职务晋升前培训等环节。
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将从业人员执行职业道德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考量标准。
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机制,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帮助其缓解工作压力。
养老服务连接着千家万户的晚年生活,也检验着社会治理的温度与精度。
划定“不得推销”的红线,是对老年人权益的有力守护,更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长远负责。
把职业道德写进制度、落到培训与考核、融入日常服务细节,才能让养老机构真正成为安全、可信、可依靠的生活共同体,在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面前交出更有质量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