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判决"以租代售"违建房屋纠纷案 提醒农村宅基地交易需谨慎

问题浮现:一起特殊的房产交易 2019年6月,河南居民石某通过中介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以18万元"租金"获取海南乐东某村一栋自建楼第六层70年使用权,并享有转租、继承等权益。在支付17万元后,该房屋因属未经审批的宅基地违建,于2020年底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石某随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追回款项。 深层剖析:交易本质与法律冲突 乐东法院审理发现,该案存在三个核心争议:合同性质认定、效力判定及责任划分。经查证,虽然合同表面为租赁关系,但约定的70年使用权远超《民法典》规定的20年租赁期限上限,且包含所有权特征条款,实为变相买卖。涉案房屋建设未经合法审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向非集体成员转让的规定,损害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该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裁量:合同无效后的责任认定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认定合同自始无效,判令刘某作为合同相对方及实际受益人返还17万元。但同时也指出,石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审慎核查义务,需自行承担利息、律师费等衍生损失。代收款村民陈某因未实际参与合同订立,不承担连带责任。 行业警示:农村房产交易风险凸显 此案暴露出当前农村房产交易中普遍存在的法律盲区。部分开发商利用"以租代售""合作建房"等形式规避法律限制,而购房者往往因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意识不足陷入纠纷。法律界人士指出,农村宅基地房屋交易受到严格限制,城镇居民购买此类房产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制度完善:多管齐下规范市场秩序 专家建议,应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宣传,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同时呼吁购房者在交易前务必核实房屋产权性质及审批手续,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关部门也需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发生。

这起“17万元换70年使用权”的纠纷再次提醒社会:涉及宅基地和自建房的交易,最关键的不是合同写得多“周全”,而是标的是否合规、权利是否依法可转;依法治理违建、规范农村建房和交易秩序,既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底线要求。对每一位购房者而言,敬畏制度、审慎核验、依法行事,才是避免“房没了、钱也悬着”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