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上海阿婆,终身未婚且独居,如今生活已无法自理。外甥徐先生打算卖掉上海的房子,把她接到外地养老,结果却遇到了麻烦。事情是这样的,家住江苏常州的陶女士夫妇向媒体求助,想把住在上海的张阿婆接去照顾,却卡在了居委会开的证明上。 张阿婆今年78岁,一直独居在闵行七宝,没有儿女。她患有帕金森病,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现在连路都走不了。她退休工资有5000元一个月,光是雇佣保姆照顾生活起居就得花去6800元。最近几年都是徐先生夫妇在负担她的额外开支。因为行动不便,徐先生夫妇想把张阿婆带回常州养老。这次他们想把张阿婆的房产卖掉,问题来了。 法院已经判定张阿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没法进行房产交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徐先生向法院申请获得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想成为监护人必须得经居委会同意才行。徐先生夫妇想要拿到监护权就卡在了这份居委会的同意书上面。 原来啊,这个居委考虑到老人家里兄弟姐妹关系复杂,又担心财产安全问题,所以一直犹豫不决要不要出具这份同意书。而且这个案件还是居委首次碰到的难题,他们希望法院先去调查一下张阿婆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再研究监护权归属问题。 3月13日那天居委会的负责人亲自上门跟张阿婆沟通情况了。虽然张阿婆说话口齿不清但意识还很清楚,她说可以让徐先生负责处理房屋买卖的事情。 这次事件把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律师也惊动了出来发声。张玉霞律师说这事儿挺常见的,法律规定和基层落实确实存在一些脱节。 她还说这个案子去法院起诉立案庭一般都不受理呢。她以前遇到过类似案件有些老人就在漫长的沟通调查过程中去世了。 张玉霞律师觉得居委有顾虑也很正常嘛!但居委要是真的出具了同意书也不是不管了嘛!如果发现有侵害老人权益的情况居委或民政部门还是可以撤销监护权的。 针对这次事件网友们纷纷表示迫切需要解决独身老人生存困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