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普法形式 夯实乡村法治基础 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速、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趋严,涉农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基层治理和农业生产经营对法治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八五”普法部署,着力把普法嵌入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服务保障全过程,推动法治理念在乡村落地生根。

问题方面,农业农村领域面临的法治短板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经营主体对涉农法律法规的系统掌握仍不均衡,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农业生产季节性强、从业者流动性大,普法“最后一公里”存在触达难、持续难的问题;三是产业链条延伸带来合同管理、用地用工、农资质量、生态保护等风险点,若法治引导不足,易诱发纠纷与隐患,影响农业稳产增收与农村和谐稳定。

原因在于,涉农法治建设覆盖面广、对象分散,既需要面向干部队伍的制度化学习,也需要贴近农时农事的场景化传播,还需要围绕重点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

对此,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将“关键少数”与“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

一方面,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牵引,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研讨、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等制度,累计组织学法研讨100次以上,并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指标,推动学法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另一方面,面向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系统化培训,举办农业执法大讲堂、业务提升班等31期,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解析与经验交流,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组织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使执法过程同步成为面向群众的普法课堂,增强社会对依法行政的可感可知。

影响上,普法与治理同频共振,有助于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为习惯。

为增强农村社会的法治“自组织”能力,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遴选、培训示范户5096户,实现涉农行政村(居)全覆盖,发挥“传帮带”作用,让法律知识通过熟人网络在乡村更易传播、更易被接受。

这种以点带面的方式,既提升普法的长期性,也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了更扎实的社会基础。

对策上,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突出“精准普法、靶向服务”,把普法活动嵌入生产生活场景,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参与度。

在线下,紧扣春耕备耕、“三夏”“三秋”、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关键节点,组织“送法下乡”活动,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集市,通过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针对农村信访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并推进“法治护航农业全产业链”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服务扩面增效,提升重点法律在农村的知晓率与覆盖面。

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各类现场普法活动500余场次,发放资料数十万份。

在线上,济南市农业农村局以新媒体平台拓展传播半径,构建“线上普法矩阵”。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地方媒体平台,围绕“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主题发布信息300余条,定期公布农业农村领域典型案例,以案例释法、以法促治,既引导群众守法用法,也对从业者依法经营形成警示与约束。

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作的“泉卫农”系列普法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超10万次,进一步提升农民学法积极性,推动普法从“单向灌输”向“互动传播”转变。

前景判断上,随着乡村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涉农普法将更加需要从“活动型”走向“机制型”,从“普遍覆盖”走向“分层分类”,并在数字化传播、法律服务下沉、纠纷预防化解等方面形成闭环。

以执法规范化带动治理现代化、以法治供给保障产业升级,将成为提升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韧性的重要支撑。

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

济南市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农民能理解、易接受的语言和形式,才能真正让法治精神在广袤乡土落地生根。

未来需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法治成为护航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定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