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明确算法共谋等八类风险行为边界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创新带来新动能,但其竞争形态的特殊性也带来了新的监管与合规挑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正是对这个现实问题的系统回应。 当前,互联网平台已成为连接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的关键枢纽。平台经营者掌握规则、数据、算法等要素,并借助技术手段塑造平台竞争生态,因而具有较强影响力。一旦平台经营者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往往会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执法实践也显示,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在表现形式、作用机制和损害路径上,与传统行业存在明显差异,对反垄断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指引明确列出八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垄断风险场景。其中,平台间算法共谋是指多个平台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隐性协同;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则涉及平台对商户经营的过度或不当干预。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等定价行为,以及封禁屏蔽、“二选一”等限制性措施,也被纳入规范范围。此外,“全网最低价”条款、平台差别待遇等更为隐蔽的限制竞争做法,同样被作出明确界定。涉及的场景的集中梳理,反映出平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背景下,竞争行为更加复杂、识别难度上升的趋势。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按照根据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项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这意味着平台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合规方案,覆盖经营各环节,对数据、算法等关键要素开展实质性审视,并建立可持续的合规机制。平台经营者应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强化合规管理,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或平台规则等实施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这份指引的发布,既是对现行《反垄断法》核心条款的细化和落地,也回应了平台经营者长期以来对行为边界更清晰、可操作指引需求。通过把抽象的法律要求转化为可识别的行为标准,指引为平台企业识别、评估和防范垄断风险提供了明确参考,有助于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也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重点围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四类风险作出规定,为平台经营者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这也表明,监管部门在防止垄断破坏竞争的同时,将兼顾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合理空间。

此次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出台,说明了对平台经济竞争规律的回应,也强化了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在鼓励创新与有效监管之间取得平衡,仍是一项长期课题。中国正在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数字治理路径,这既需要监管的专业判断,也需要企业的自律与守法。只有各方共同守住规则底线,才能让技术创新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