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着春季到来,气温回升带动户外活动增多,再加上大风、低湿等天气影响,森林草原及城乡结合部火险等级上升;近期多地火情显示,一些火灾并非完全由“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引发,而是与个别人员安全意识不足、违规用火和侥幸心理有关。火势一旦在林缘地带、农田沟渠或停车区域蔓延,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威胁居民生命安全、破坏生态环境,防控不能松懈。 原因—— 从已披露案例看,诱发火情的直接原因主要集中在四类高频行为。 其一,防火预警期间擅自野外用火。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巡查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一起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因处置迅速未酿成险情,但当事人仍因在森林防火预警期间违规用火被依法行政处罚。该案例反映出部分人员对预警响应、审批管理等要求了解不足。 其二,祭祀用火安全措施不到位。北京朝阳一处路口附近因冒风烧纸,残火飞散引燃停放车辆,导致多车烧毁烧损,涉及的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类事件提示,在城市高密度空间内进行明火祭祀,风险更高,稍有疏忽就可能由点状火源扩大为连片事故。 其三,农事用火仍依赖“老办法”。云南怒江泸水市一村民在防火区范围内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23亩并受到行政处罚。春耕期间部分地区仍存在烧荒、烧秸秆等习惯,遇到风力增强、枯草等可燃物增多,火势容易失控。 其四,日常用火不规范导致火源外泄。山西长治壶关县一村民随意丢弃未熄灭烟头引燃可燃物并蔓延至山林,相关人员被依法处理。烟头、火柴、蚊香等看似细小的火源,在春季干燥多风条件下同样“易点燃、蔓延快”。 影响—— 火灾危害往往具有连锁放大效应。对城市而言,车辆、居民小区周边堆放物、绿化带等都可能成为燃烧载体,引发公共安全风险,并带来交通、通信等次生影响;对农村和林区而言,火情一旦进入林地草地,将造成生态破坏、水土保持功能下降,恢复周期长、成本高。同时,因用火不当引发事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个人和家庭需为侥幸行为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火情处置会占用大量应急资源,影响重点区域整体防控力量调配。 对策—— 针对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需要在“源头严控、过程监管、末端处置”上形成闭环。 一是严守野外用火制度红线。防火期和预警期间,严格执行审批、限火、禁火等规定,做到“无批准不动火、无监护不动火、无条件不动火”。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形成震慑,避免出现以罚代管、以教代罚。 二是对祭祀用火实施更细致治理。倡导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鲜花祭扫、网络追思等方式;确需用火的,应在指定区域进行,配齐灭火器材,避开大风时段、易燃物堆放点和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落实看守并彻底清理余火。 三是推动春耕生产用火替代与规范管理。农业生产应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还田、集中处理等方式,减少露天焚烧需求;对确需动火的农事作业,落实属地备案、分区管控、现场监护,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边缘随意点火。 四是强化城乡居民日常消防安全。天气转暖后空调、风扇等电器陆续启用,应排查线路老化、插排超负荷、私拉乱接等隐患;同时关注燃气软管老化、阀门泄漏等风险,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必关火;吸烟人员要确保烟头完全熄灭,不在林缘地带、草坡、垃圾堆旁随意丢弃。 五是提升基层巡查与联动处置能力。重点林区、旅游点、城乡结合部应加密巡护频次,完善网格化管理与群防群治机制;遇到火情坚持“小火快处置、初起即扑灭”,同时畅通报警渠道,避免处置不当扩大损失。 前景—— 进入春季后期,气温继续回升、人员流动更频繁,若叠加阶段性大风天气,火险仍可能维持高位。综合治理的关键,是把“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将“个案追责”延伸为“制度约束与习惯养成”。随着各地持续完善预警发布、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和执法协同机制,火灾风险有望继续降低,但前提是公众把安全规范落实到日常行动中。
火灾防范不是“运气题”,而是“责任题”。一张纸钱的余火、一次农事用火、一个未熄灭的烟头,都可能成为灾害的起点。守住春季防火底线,既需要制度和执法的硬约束,也需要每个人遵守规则、保持警惕,把小事当要事抓,才能把风险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