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良渚的建发云熙小区,邱先生2025年10月买了新房,却因为质量问题迟迟没搬进新家。今年1月发现家里墙面空鼓、瓷砖铺不平、门套对不齐,这些精装修的小毛病让他没法入住。他把希望寄托在开发商快点维修,结果拖了五个月还是没修好。开发商维修态度也不积极,有时换瓷砖色差还特别大。邱先生说自己住在外地的房子里还债租房,压力很大。现在他跟物业还有分歧,物业说要从去年10月开始交物业费,他觉得不公平。他已经开始准备软装了,希望能顺利住进去。 张工是负责这个楼幢的维修人员,他说邱先生家最初发现的问题不多,1月初就处理好了。他认为现在剩下的问题主要是邱先生后来提出来的新问题,预计3月底能修好。至于物业费问题,他说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解释说物业费是从房屋交付那天算起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交付给业主前,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给业主后,物业费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承担。” 王玉臣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提到物业费通常是从交付之日算起。如果房子有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导致无法入住,这期间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只是普通的装修问题,业主签了合同后就该交物业费了。王玉臣律师还说双方如果对质量问题有争议最好走司法途径解决。 评论区里有读者分享过类似的经历吗?欢迎留言告诉我们怎么解决这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