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项目 培养高层次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当前,科技创新加速演进、产业体系深度变革,前沿突破越来越依赖多学科交叉融合。

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新兴产业培育,从复杂系统治理到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高层次人才既要有扎实的学科根基,也要具备跨界整合能力。

然而,在传统培养路径下,学科壁垒、课程体系割裂、科研组织方式单一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一部分科研任务“懂技术的不懂应用、懂应用的不通基础”,复合型人才供给与国家战略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缺口。

这一背景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为部分高校探索跨学科培养提供制度框架。

办法明确,“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和重大现实需求,依托优势学科与学科交叉平台,通过多学科协同育人,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步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旨在形成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从原因看,一方面,重大科技问题往往具有跨领域特征,单一学科训练难以覆盖完整知识链条,亟需通过制度化机制引导学生形成“主干学科扎实、交叉能力突出”的能力结构。

另一方面,高校在建设学科交叉平台、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已积累一定基础,需要更灵活的培养制度将平台、项目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把科研组织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

与此同时,学位制度改革也在推动教育评价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试点以“小规模、高标准、强监管”的方式推进,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模式、积累经验。

办法对试点范围与项目规模作出严格限定,突出“少而精”。

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相关单位中择优确定,综合考量学科交叉平台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

有关高校须结合交叉平台、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等条件,有组织论证并设置少量项目,避免一哄而上、泛化推进。

项目培养对象定位为“少数有能力”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强调在不影响博士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确有学术基础与研究潜力、能够同时满足两类培养要求的学生参与。

从影响看,这一试点有望在三个层面释放改革效应:其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高端人才供给结构,促进博士培养与产业、科技前沿的交叉对接,使人才能力更加适配复杂任务与未来岗位。

其二,倒逼高校完善交叉培养的课程体系与导师协同机制,推动不同学科间的资源共享、科研训练方式更新,提升学科交叉平台的育人功能。

其三,通过严谨的质量约束,促使高校在项目设置、招生遴选、培养过程管理等环节建立更可追溯、更可评估的制度闭环,为后续相关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质量把关与风险控制提出多重制度安排。

在设置程序上,项目以备案方式开展,但要求高校严格论证项目设置方案、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评议并按规定公示,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

原则上,项目涉及的两个学科专业均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且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应处于国内领先。

对学生培养方面,强调跨学科视野与能力培养,同时建立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机制,防止“硬撑到底”、影响质量。

学位授予实行“双标准”,项目学生须以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分别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并达到授予单位对两类学位的各项要求;在时间节点上,学生在获得博士学位的同时或之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凸显博士培养的核心地位,避免本末倒置。

在监管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质量开展动态监测;对出现培养质量问题的试点高校,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情形严重的,经批准可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这一安排释放出鲜明信号:探索可以鼓励,但质量底线不能突破,试点必须在可控范围内形成可评估的成效。

展望下一步,“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的关键在于把“交叉”做实、把“质量”做强。

高校需要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明确交叉方向,避免概念化、标签化;要建立跨学院、跨学科导师组协同机制,强化科研训练与课程体系的衔接;要完善学生遴选标准与全过程评价,确保入选者具备承载双重培养任务的学术能力与时间管理能力。

同时,主管部门可在动态监测基础上,推动形成可量化、可比较的质量指标体系,为试点评估、经验推广与制度完善提供依据。

随着试点推进,若能在少量项目上形成可验证的高质量样本,有望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从“单线条”向“复合型、项目化、协同式”升级。

此次双学位试点项目的启动,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主动作为。

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这种突破学科藩篱的制度创新,或将重塑高层次人才培养生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新动能。

未来随着试点经验积累,有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中国方案,在全球人才竞争中树立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