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废弃矿洞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12月23日,全国累计排查出各类废弃矿洞97826个,其中存在盗采盗挖、非法排污等安全隐患的矿洞占比显著。
这些废弃矿洞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易引发坍塌、透水等安全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层原因 分析表明,废弃矿洞问题长期存在三大症结:一是历史遗留矿洞监管缺位,部分矿区闭坑后未严格履行封堵程序;二是盗采矿产资源利益链条顽固,犯罪手段隐蔽;三是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
今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专项部署后,这一问题被纳入重点整治范畴。
综合治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建立部际联动机制,形成立体化整治格局: 1. 公安部结合"昆仑-2025"专项行动,严打盗采犯罪,强化民爆物品全链条监管; 2. 自然资源部出台专项文件,压实矿产资源管理主体责任; 3. 生态环境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同步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4. 市场监管总局与能源局分别加强涉矿领域执法和非法用电查处。
创新机制 专项整治采取"双线推进"模式:纵向将工作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和省级监察内容,通过考核"指挥棒"传导压力;横向组建6个明查暗访组,对12个重点省份开展两轮实地督导,现场核查线索、督办整改。
这种"制度+现场"的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了"整治-反弹"循环难题。
阶段成效 目前整治工作呈现"三升一降"特点:封堵率提升至93.36%,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27%,跨部门联合执法频次增加40%,重大盗采事故同比下降63%。
特别是刑事处罚力度显著加强,40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长效机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系统总结"排查-封堵-监管"闭环经验,完善矿洞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违法"黑名单"共享机制;在重点矿区推广智能监测技术,构建"人防+技防"防控体系。
矿山安全治理,既要靠集中攻坚“拔钉子”,更要靠制度化、常态化监管“织密网”。
废弃矿洞排查封堵与打击盗采盗挖同步推进,体现了守住安全底线、规范资源秩序的鲜明导向。
面向下一阶段,唯有把责任压实到末梢、把监管延伸到链条、把惩戒落实到案件,才能让历史遗留隐患真正“见底清零”,以更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