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务移动应用已成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部分地方和部门盲目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导致功能重复、数量众多,形成了新的形式主义负担。
一些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等强制性功能,变相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与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相悖。
这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现象日益凸显,亟需规范和治理。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管理办法建立了系统的规范框架。
办法明确界定了政务应用程序的范围,包括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小程序、快应用等,但不包括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县以下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这一规定直接针对基层负担过重的现象,体现了为基层减负的明确导向。
在管理体制上,办法建立了纵向协调的责任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协调。
这种分层管理模式既保证了全国的统一性,又充分发挥了地方的主动性。
同时,办法明确了"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建设、使用、安全管理等环节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形成了清晰的责任链条。
备案制度是办法的核心内容。
新建、改建的政务应用程序必须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这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同质化建设。
主办单位需要向省级网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由省级部门报送国家网信办。
国家网信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重点关注是否设置强制性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问题。
这一流程既确保了审核的严谨性,又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提高了行政效率。
办法对政务应用程序的功能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网信办在技术检测中将重点关注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这些功能往往成为形式主义的温床。
通过规范这些功能的设置,可以有效防止政务应用程序沦为"面子工程"。
同时,办法要求应用程序在上线前进行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方面的验收,确保应用程序的实用性和用户体验。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一办法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而不是简单地增加应用程序的数量。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应用程序的实际功能和用户体验上,而不是盲目追求数量。
这有利于形成科学、高效的政务应用生态,真正实现数字技术为政府工作赋能的目标。
办法的实施还将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
通过建立统一的备案管理系统,可以形成全国政务应用程序的"一本账",便于监督管理和经验交流。
各地各部门可以通过这一平台了解已有的应用程序,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这种透明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推动政务应用程序向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
移动端工具的发展本质上是为治理赋能、为群众增便利。
把政务移动应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既是对数字政府建设规律的把握,也是对基层工作实际的回应。
关键在于把“少而精、管得住、用得好”落到立项、建设、上线、运维每一个环节,以实效检验数字化成果,让技术回归服务本位,让治理更高效、基层更轻装、群众更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