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检察院动员部署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学查改贯通推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当前,推进现代化建设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台前县检察院党组认识到,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重要举措。此次学习教育直面部分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的现实问题,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针对性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做好检察工作基础。台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振涛在会议上表示,本次学习教育是践行初心使命、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契机,也是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这个表述明确了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同向发力的内在关系。 为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台前县检察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强化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上见实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坚持对照检视,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查摆,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以“学—查—改”闭环推进,防止走过场。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管理体系,把学习教育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健全。 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全过程督导,将学习教育与检察主责主业、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同时坚决纠治形式主义,保持严的标准不放松,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这多项举措显示,台前县检察院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关键抓手,既抓思想引领,也抓制度保障;既立足问题整改,也着眼长效建设;既强调全员参与,也突出领导带头,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了支撑。

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台前县检察院以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切入点,既回应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层实践要求,也表明了法律监督机关自我检视、刀刃向内的态度;其推进成效,或将成为观察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