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信用监管效能 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信用监管已成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核心支柱。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信用监管不仅是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具,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这一认识反映了我国在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重要转变,即从单纯的行政管制向信用约束和市场化手段转变。

当前,我国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底,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归集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数据122.7亿条。

这些数据涵盖企业年报、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多个维度,为精准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地掌握市场主体的真实情况,进而实施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决策。

在风险分类管理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了分层分类的监管策略。

对于高风险企业,通过数据分析和精准监管,问题发现率超过85%,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

与此同时,对于低风险企业则采取"无事不扰"的包容审慎态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为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这种差异化的监管方式既提高了监管效能,又优化了营商环境。

失信企业的治理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公示、限制融资、限制采购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同时,通过对年报数据的深入分析,市场监管部门识别并治理了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等问题,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这些举措体现了"宽严相济、靶向施策"的监管理念,既严厉打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又为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便利。

信用监管的创新实践还体现在多个方面。

通过数据共享,有关部门能够实现信息的跨部门流动,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

通过精准监管,监管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服务优化,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改进办事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通过预期引导,有关部门向市场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市场主体的理性决策。

这些举措的实施,使得"无形信用"逐步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有形动能"。

信用不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成为了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的实际因素。

这种转变有助于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激励市场主体诚实守法,推动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信用既是市场的“软约束”,更是治理的“硬支撑”。

把“无形信用”转化为“有形动能”,关键在于以数据为基础、以规则为边界、以公正为底线、以服务为导向,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随着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秩序将更稳、企业预期将更明、发展动能将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