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年会要求员工小明表演脱口秀被辞退

深圳那边刚出了个事儿,一家公司因为年会要求员工小明表演脱口秀,小明觉得自己手头活太多忙不过来就给推了,结果公司直接拿这个理由把他给辞退了。这下可好了,经过仲裁还有法院两头判下来,最后法院认定这家公司这么干是违法的,必须得给人家赔钱。深圳市工会把这事讲出来,就是为了告诉大家办年会得讲规矩。年会本来是大家乐呵乐呵、团结人心的活动,但要是强制要求大家非得参加,还跟考勤或者绩效挂钩了,那这活动性质就变了。深圳市工会说得很明白,要是你们把参与活动和上下班打卡、拿奖金这些事儿绑在一起了,那员工不乐意去就有麻烦;要是提前说好纯粹是自愿的、不考勤也不扣钱,那这才算是企业给员工发的福利。 分析下来发现,这种纠纷老是出现,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有些老板对管理的理解太死板了,以为让员工去唱歌跳舞跟干活一个样,完全忘了劳动法是保护大家休息和自主的;二是现在有些企业搞文化建设只注重形式好看、不管员工愿不愿意接受,说白了就是不尊重人家的想法。这种风气要是再蔓延下去,不光会闹矛盾搞坏人际关系,还会把企业的法治形象给搞砸。 针对这个问题,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早就跟企业说过了:千万不能拿非工作的事儿去处罚或者开除人。哪怕是下班以后逼着大家去做的事情,也得给补休或者给钱加班费才行。除了发通知提醒之外,还要多搞些案例宣传和法律培训,让大家知道怎么维权、怎么合规办事。 以后看出来了吧?只要是不想办法依法办事、不尊重员工的意愿光想强制大家去干这干那的公司最后都没好果子吃。只有大家都按照法律来、把管理界限划清楚了,这种年会才能真正成为大家喜欢的交流平台而不是变相的考核工具。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想让公司长久地发展好、让社会环境和谐点,就得学会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处理劳动关系。